4月8日晚上8时许,李×民出现在水果街。已经连续蹲点侦查多日的民警决定实施抓捕,当即将李×民控制住。随后,警方又将李×民儿子李×成控制住,当场从李×民身上搜出钥匙,从水果街7号当场查获工业盐近14吨,还有假冒“粤盐”牌的包装袋及加工小包装盐相关工具一批。
46岁的李×民是河南人,其交代几年前在盐业公司上班,后因为出了问题被公司开除。失业后的他想着赚钱之道,便开始利用自己熟悉的盐业行业做生意。他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租下南社村金茂广场水果街这处100多平方米的仓库,开始了“制盐产业”。
警方在现场还查获了一批假冒“粤盐”牌的包装袋,有防伪标识,经核对甄别,均为假条码。据李×民交代,这些假冒包装袋是他从粤东一处市场购买而来。李×民利用过去曾在盐业公司工作积累下的销售网络,推销自己出产的私盐。
用假名承租仓库制售假盐
因为做的是非正当生意,李×民有意躲避相关部门的侦查。租仓库时,他以“李文昌”的假名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,还故意把身份证号写错。在审讯阶段,一开始他拒不交代任何案情,经过民警艰苦审讯,李×民交待了部分情况,后又翻供,狡辩称自己才做了两三天。而根据警方调查李×民购进工业盐原料的车辆出入记录和购买数量,其购入的工业盐数量远不止几吨。
在侦查中,李×民身边的两份房屋租赁合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,除了一处是已被警方查获的南社村金茂广场水果街7号,还有一处是东坑镇角社村角祥路某出租屋。对该合同的来历,李×民闪烁其词。
这是一个重要线索!专案组马不停蹄来到了东坑镇角社村角祥路该出租屋,当场查获了工业盐及加工工具一批。很明显,这又是一个制假食盐窝点。证据面前,李×民不得不交代,近期正准备将位于茶山南社的仓库搬到东坑镇,还没来得及转移,就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。